1. 校办负责学校24小时日常值班工作,并汇总各单位节假日值班表。
2. 晚上、公休日值班由校办专职值班人员担任;及节假日值班由校办和校机关人员轮流担任。
3. 根据学校部署,在五一、十一、元旦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寒暑假等重要节假日及敏感时期,接到学校值班通知的重点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,部门领导要亲自带班,保证联络畅通,及时上报有关信息。
4. 严格领导带班制度。带班领导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,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要亲自处理。
5. 值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负责,做好值班记录。
下一条:值班工作内容和要求